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導致的損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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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論口服、外用,還是局部注射,糖皮質激素都會產(chǎn)生相應的副作用。長期大量應用糖皮質激素可引起一系列不良反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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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導致的損害的原因
1、 長期使用大劑量的皮質激素,可以引起水、鹽、糖、蛋白質及脂肪代謝紊亂:表現(xiàn)為向心型肥胖、滿月面容、多毛、無力、低血鉀、水腫、高血壓、糖尿病等,臨床上稱之為庫欣綜合征。這些癥狀可以不做特殊治療,停藥后一般會自行逐漸消退,數(shù)月或較長時間后可恢復正常。必要時可配用降壓、降糖藥物,并給予低壓、低糖、高蛋白飲食及補鉀等對癥治療。因此,有高血壓、動脈硬化、腎功能不全及糖尿病的病人,應該適當補充維生素D及鈣劑,要慎重應用皮質激素。
2、 誘發(fā)或加重感染:皮質激素有抗炎作用,但不具有抗菌作用,并且能降低機體抗感染能力,使機體的抗病能力下降,利于細菌生長、繁殖和擴散。因此,長期應用皮質激素可誘發(fā)感染或使機體內潛在的感染灶擴大或擴散,還可使原來靜止的結核灶擴散。在用藥過程中應注意病情的變化及是否有誘發(fā)感染現(xiàn)象,同時給予抗感染治療。
3、 誘發(fā)或加重消化性潰瘍:糖皮質激素除妨礙組織修復、延緩組織愈合外,還可使胃酸及胃蛋白酶分泌增多,又能減少胃粘液分泌,降低胃粘膜的抵抗力,可誘發(fā)或加重胃、十二指腸潰瘍出血,甚至造成消化道穿孔。
4、 神經(jīng)癥狀:可發(fā)生激動、失眠,個別病人可誘發(fā)精神病,癲癇病人可誘發(fā)癲癇發(fā)作。故有精神病傾向病人、精神病人及癲癇者應禁用。
5、 腎上腺皮質萎縮或功能不全:較長期應用該類藥物,由于體內糖皮質激素水平長期高于正常,可引起負反饋作用,而影響下丘腦及垂體前葉分泌促腎上腺皮質激素,使內源性糖皮質激素分泌減少或導致腎上腺皮質激素功能不全。一旦遇到應激時,如出血、感染,則可出現(xiàn)頭暈、惡心、嘔吐、低血壓、低血糖或發(fā)生低血糖昏迷。
6、 反跳現(xiàn)象及停藥癥狀:長期應用 激素類藥物,癥狀基本控制時,若減量太大或突然停藥,原來癥狀可很快出現(xiàn)或加重,此種現(xiàn)象稱為反跳現(xiàn)象。這是因病人對激素產(chǎn)生依賴作用或癥狀尚未完全被控制所致。處理措施為恢復激素用量,待癥狀控制后再緩慢減量。
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導致的損害的診斷
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導致的損害的鑒別診斷
1. 非甾體消炎鎮(zhèn)痛藥可加強糖皮質激素的致潰瘍作用。
3. 氨魯米特(aminoglutethimide)能抑制腎上腺皮質功能,加速地塞米松的代謝,使其半哀期縮短2倍。
4. 與兩性霉素B或碳酸酐酶抑制劑合用時,可加重低鉀血癥,應注意血鉀和心臟功能變化.長期與碳酸酐酶抑制劑合用,易發(fā)生低血鈣和骨質疏松。
5. 與蛋白質同化激素合用,可增加水腫的發(fā)生率,使痤瘡加重。
8. 三環(huán)類抗抑郁藥可使糖皮質激素引起的精神癥狀加重。
9. 與降糖藥如胰島素合用時,因可使糖尿病患者血糖升高,應適當調整降糖藥劑量。
10. 甲狀腺激素可使糖皮質激素的代謝清除率增加,故甲狀腺激素或抗甲狀腺藥與糖皮質激素合用時,應適當調整后者的劑量。
11. 與避孕藥或雌激素制劑合用,可加強糖皮質激素的治療作用和不良反應。
12. 與強心苷合用,可增加洋地黃毒性及心律紊亂的發(fā)生。
13. 與排鉀利尿藥合用,可致嚴重低血鉀,并由于水鈉潴留而減弱利尿藥的排鈉利尿作用。
14. 與麻黃堿合用,可增強糖皮質激素的代謝清除。
15. 與免疫抑制劑合用,可增加感染的危險性,并可能誘發(fā)淋巴瘤或其他淋巴細胞增生性疾病。 ̄
16. 糖皮質激素,尤其是強的松龍可增加異煙肼在肝臟代謝和排泄,降低異煙肼的血藥濃度和療效。
17. 糖皮質激素可促進美西律在體內代謝,降低血藥濃度。
19. 與生長激素合用,可抑制后者的促生長作用。
病人長期口服、外用,或是局部注射糖皮質激素。
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導致的損害的治療和預防方法
盡管大劑量的應用糖皮質激素可起到抗炎、抗過敏、抗中毒、抗休克的作用,但考慮其巨大的副作用患者用藥時還需謹慎。一般不需特殊治療,停藥后可自行消退。低鹽、低糖、高蛋白飲食及加用氯化鉀等措施可減輕這些癥狀。間歇用藥或與其他類外用藥輪流應用可減少副作用的發(fā)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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