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素/氣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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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帝內經太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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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按:此篇見《素問》卷十五第五十九《氣府論篇》,又見《甲乙經》卷三第一至第二十二,惟文法編次與此不同。
攢竹穴,二也。
平按:“七十三穴”《素問》作“七十八穴”,王注云:“兼氣浮薄相通言之,當言九十三穴,非七十八穴。正經脈會發(fā)者七十八穴,浮薄相通者一十五穴,則其數(shù)也?!迸c本書經文及楊注均異。
入發(fā)項二寸,間半寸,
額上入發(fā)一寸,后從項入發(fā)一寸,故曰入發(fā)項二寸。間亦有一寸半處,故曰半寸也。
平按:《素問》“項”上有“至”字;“二寸,間半寸”作“三寸半”。
傍五相去二寸,其浮氣在皮中者凡五行,
《明堂》傍相去一寸半,有此不同也。其浮氣,足太陽浮氣在此五行穴之下也。
平按:“二寸”《素問》作“三寸”,王注謂:“大杼、風門二穴所在?!毙滦U^:“是說下文浮氣之在皮中五行行五之穴,況大杼在第一椎下兩傍,風門又在第二椎下,上去發(fā)際非止三寸半,其誤甚明?!睋?jù)此,則本書楊注為得,《素問》王注為失矣。
行五,五五二十五,
二十五穴者,面上五脈上頭,并入發(fā)一寸,以上周通高處,當前橫數(shù),于五脈上凡有五處,處各五穴。當前謂亞會、前項、百會、后頂、強間,五也。督脈兩傍,足太陽脈五處、承光、通天、絡卻①、玉枕,左右十也。足太陽兩傍,足少陽脈臨泣、目窗、正營、承靈、腦空,左右十②也。太陽為二陽之總,故皆為太陽所營,二十七也。
平按:注“亞會”《素問》、《甲乙》作“顖會”,“亞”字當是古“囟”字之誤。
①“卻”,疑為“郄”之誤。
②“十”,蕭本脫。今據(jù)仁和寺本補。
項中大筋兩傍各一,
兩傍天柱二穴,二十九也。
風府兩傍各一,
天牖二穴,三十一也。
平按:注“天牖二穴”,《素問》王注作“風池二穴”,新校正云:“按《甲乙經》風池足少陽陽維之會,非太陽之氣發(fā)。此注于九十三數(shù)外,更剩前大杼、風門及此風池六穴?!?/p>
俠背以下至尻二十一節(jié)間各有一,
太椎以下至尻尾二十一節(jié)間兩傍各有一輸,為三十輸,六十一也。
平按:《素問》“俠脊”作“俠背”;“尻”下有“尾”字;“各有一”作“各一”。王注云:“十五間各一者,今《中誥孔穴圖經》所存者十三穴,左右共二十六穴,謂附分、魄戶、神堂、譩譆、鬲關、魂門、陽綱、意舍、胃倉、肓門、志室、胞肓、秩邊十三也。”《甲乙經》所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,行至二十一椎下,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,其穴名自附分以下與王注同。惟《甲乙經》云:“自第二椎兩傍?!北緯鴹钭⒃疲骸白源笞狄韵隆!辈荒軣o異。且經云:十五間各一。楊注云:十五間兩傍各有一輸,與經文正合,惜未詳折穴名耳。
從足小指上至委中,有井、滎、輸、原、經、合等左右十二輸?shù)?,七十三也?/p>
平按:《素問》“委中”上,有“五臟之俞各五,六腑之俞各六”十二字;“六輸”上有“各”字。
足少陽脈氣所發(fā)者五十二穴:兩角上各二,
平按:“五十”《素問》作“六十”。
耳前角上各一,
頷厭左右二穴,六也。
平按:《素問》“耳前”上,有“直目上發(fā)際內各五”八字。“頷厭”,袁刻誤作“領厭”。
客主人各一,
一名上關,二穴,八也。
平按:“客主人”上,《素問》有“耳前角下各一,銳發(fā)下各一”十一字。
下關各一,
下關耳前動脈二穴,十也。
平按:“下關”上,《素問》有“耳后陷中各一”六字。
耳下牙車之后各一,
大迎一名髓空,二穴,十二也。
平按:注“大迎二穴”《素問》王注作“頰車二穴”。
缺盆各一,
缺盆一名天蓋,二穴,十四。
掖下三寸,脅下下至胠八間各一,
掖下左右三寸間,泉液、輒筋、天池三穴。脅下至胠,章門、維道、日月三穴,正經氣發(fā)也。腹哀、大橫,此二穴正經雖不言發(fā),近此三正經氣也。帶脈、五樞,此二穴少陽別氣至也。上窌一穴,少陽脈絡別至也。左右二十二,三十六穴也。是則掖下三寸為脅,
脅下八間之外為胠,則胠脅之言可別矣。
平按:《素問》“下”字不重。本注左右共二十二穴,《素問》王注左右共十八穴,無腹哀、大橫左右各四穴,“上窌”作“居髎”。
髀樞中傍各一,
環(huán)跳、居髎左右四穴,四十也。
平按:注“居髎”《素問》王注無。
膝以下至足小指、次指各六輸。
足少陽井等六輸,左右十二,五十二也。
足陽明脈氣所發(fā)者六十二穴:額顱發(fā)際傍各三,
平按:“六十二”《素問》作“六十八”。注“本神”、“曲差”二穴,《素問》王注作“懸顱”、“陽白”二穴。
面鼽骨空各一,
鼽,渠留反,鼻表也。有云鼻塞病,非也。顴窌二穴,八也?!睹魈谩冯m不言氣發(fā)之,陽明正別上□系目系,故至顴窌也。
平按:注“顴窌”。《素問》王注作“四白”。
大迎之骨穴各一,
左右二十穴①也。
平按:《素問》“骨穴”作“骨空”。“各一”下,《素問》有“人迎各一”四字。
①“十穴”,人衛(wèi)本注曰:疑當作“穴十”。
缺盆外骨各一,
天窌左右二穴,十二也。天窌,足陽明大絡至此穴也。
平按:《素問》“骨”下有“空”字。注“天窌”,《素問》作“天髎”。
膺中骨間各一,
膺中,膺窗也。左右二穴,十四也。
平按:注“膺窗左右二穴”《素問》王注作“膺窗等六穴”,蓋謂氣戶、庫房、屋翳、乳中、乳根,并膺窗而六也。
俠鳩尾之外,當乳下三寸,俠胃腕各五,
平按:《素問》“腕”作“脘”。王注無“乳根穴”,有“太乙穴”。
俠臍廣三寸各三,
平按:《素問》王注無“太乙穴”,有“外陵穴”;“滑肉”作“滑肉門”,《甲乙》同。
下臍二寸俠之各六,
外陵、太巨、水道、歸來、府舍、沖門,左右十二穴,四十二也。太陰脈穴更無別數(shù),所以亦入陽明也。
平按:《素問》“各六”作“各三”。王注只水道、太巨、歸來三穴,無外陵、府舍、沖門三穴。查府舍、沖門均屬太陰,故本注云云。
氣街動脈各一,
氣街穴左右二穴,四十四。
平按:“氣街”《甲乙》作“氣沖”。
伏菟上各一,
髀關二穴,四十六。
三里以下至足中指各八輸,分上所在穴空。
井滎等六輸及巨虛上下廉,左右十六穴,六十二也。巨虛上廉,足陽明與大腸合,巨虛下廉,足陽明與小腸合,故左右合有十六也。
平按:“分上”《素問》作“分”。
手太陽脈氣所發(fā)者二十六穴:
三十錯為二十字也。
平按:“二十”《素問》作“三十”。
目內眥各一,
睛明左右,二穴。
巨骨下骨穴各一,
巨骨左右二穴,四也。
平按:“巨骨”上,《素問》有“目外各一,鼽骨下各一,耳郭上各一,耳中各一”十八字?!熬薰恰毕拢端貑枴窡o“下骨”二字。
曲掖上骨穴各一,
曲垣左右二穴,六也。
平按:注“曲垣”《素問》王注作“臑俞”。
柱骨出陷者各一,
肩井二穴,八也。
平按:“出陷”《素問》作“上陷”。
上天容四寸各一,
足太陽近天容,手太陽脈未至天容,謂天容字錯,未詳所發(fā),左右八穴,十六。
平按:“天容”《素問》作“天窗”,王注謂:天窗、竅陰四穴;本注疑天容字錯。考《甲乙經》“天窗,手太陽脈氣所發(fā)”,據(jù)此則“天容”乃“天窗”之誤。
肩解各一,
秉風左右二穴,十八。
肩解下三寸者各一,
平按:《素問》無“者”字。王注有“天宗”二穴,無“臑輸”、“肩貞”四穴。
肘以下至手小指本各六輸。
六輸左右十二穴,三十六也。
平按:《素問》無“于”字。
手陽明脈氣所發(fā)者二十二穴:鼻穴外廉項上各一,
迎香、天窗,左右四穴,天窗去手陽明絡近,故得其氣也。
平按:《素問》“鼻穴”作“鼻空”;“各一”作“各二”。《素問》王注有“扶突”二穴,無“天窗”二穴。
大迎骨空各一,
大迎左右二穴,六也。
柱骨之會各一,
柱骨左右二穴,八也。上出柱骨之會,上下入缺盆中,過此二穴,故得其氣也。
平按:注“柱骨二穴”,《素問》王注作“天鼎二穴”。
禺骨之會各一,
肩髃二穴,十也。
平按:《素問》“禺”作“髃”。
肘以下至手大指、次指本各六輸。
肘下六輸,左右十二穴,二十二也。
平按:《素問》王注有“三里”而遺“曲池”,新校正已辨其誤。
手少陽脈氣所發(fā)者三十三穴:鼽骨下各一,
顴窌二穴。
平按:“三十三”《素問》作“三十二”;注“窌”作“髎”。
眉本各一,
絲竹空左右二穴,四也。
平按:《素問》“眉本”作“眉后”。
角上各一,
頷厭左右二穴,六也。
平按:注“頷厭”,袁刻誤作“領厭”,《素問》王注作“懸厘”。
下完骨后各一,
天容左右二穴,八也。
平按:“天容”《素問》王注作“天牖”。
項中足太陽之前各一,
大椎、大杼,左右及中三穴,十一。
平按:注“大椎、大杼左右及中三穴”,《素問》王注作“風池二穴”。
扶突各一,
扶突左右二穴,十三也。扶突近手少陽經也。
平按:“扶”上,《素問》有“俠”字。注“扶突左右二穴”,王注謂“天窗二穴”。
肩貞各一,
肩貞左右二穴,十五。
肩貞下三寸分間各一,
肩窌、臑會、消濼,左右六穴,二十一也。肩窌、臑會近手少陽也。
平按:注“肩窌”《素問》王注作“肩髎”。“消濼”,袁刻作“消鑠”。
肘以下至手小指、次指本各六輸。
六輸左右十二穴,三十三也。一曰二十八者,數(shù)不同也,疑其錯。
督脈氣所發(fā)者二十六穴:項中央三,
項中央者,項內也,非唯當中也,故項內下行,瘖門一,天柱二,為三也;上行,風府一,風池二,為三,總有六穴也。督脈上入風池,即為信也。
平按:“二十六”《素問》作“二十八”;“中央三”作“中央二”,下有“發(fā)際后中八,面中三”八字。
大椎以下至尻二十節(jié)間各一,骶下凡二十一節(jié),脊椎法。
骶,竹尸反,此經音低,尾窮骨,從骨為正。大椎至骶二十一節(jié),有二十間,間有一穴,則二十六穴也?!睹魈谩窂?a href="/w/%E5%85%91%E7%AB%AF" title="兌端" class="mw-redirect">兌端上項,下至瘖門,有十三穴;大椎以下,至骶骨長強,二十一節(jié),有十一穴。凡二十四穴,督脈氣所發(fā)。與此不同,未詳也。
平按:《素問》“至尻”下,無“二十節(jié)間各一”六字,有“尾及傍十五穴至”七字。
任脈之氣所發(fā)者二十八穴:喉中央二,
平按:《素問》“十八”作“二十八”;“中央二”下,有“膺中骨限中各一”七字。
鳩尾下三寸,胃腕五寸,胃腕以下下至橫骨八寸,腹脈法。
鳩尾以下至橫骨一尺六寸,寸有一穴,有十六穴。并已前有一十八穴也?!睹魈谩分醒肴蚊}氣所發(fā)穴合有二十六,此經從旋機以下至庭中①□②穴,合□③六,此經從旋機以下至橫骨雖發(fā)□④,下分寸復與《明堂》不同,亦未詳也。
平按:《素問》“胃腕”作“胃脘”;“八寸”作“六寸”;“一一”作“半一”。
①“庭中”,人衛(wèi)本注曰:《甲乙》卷三第十四、《千金》卷二十九第一、《外臺》卷三十九、《素問.氣府論》王注、《銅人》卷四、《資生》卷一及《發(fā)揮》卷中均作“中庭”。
②“□”,人衛(wèi)本注曰:疑是“六”字。
③“□”,人衛(wèi)本注曰:疑是“有”字。
④“□”,人衛(wèi)本注曰:疑是“穴”字。
五臟之輸,有二十五,兩箱合論,故有五十。足少陰至舌下一穴,亦不與《明堂》同。厥陰毛中急脈,當是同骨,故有五□□①。
平按:《素問》無“五臟之輸各五,凡五十穴”十字,有“下陰別一,目下各一,下唇一,龂交一。沖脈氣所發(fā)者二十二穴:俠鳩尾外各半寸至臍寸一,俠臍下傍各五分至橫骨寸一,腹脈法也”五十一字,在“足少陰”上。
①“□□”人衛(wèi)本注曰:疑是“十二”二字。
《甲乙》手少陰各一,陰陽喬各一,手足諸魚際脈氣所發(fā)者,凡三百穴。
手少陰左右二穴。陰喬所生照海,陽喬所起申脈,左右四穴。手魚際、足魚際足太陰脈大白二□,□②十穴??偠},有三百穴。此言三百穴者,舉大數(shù)為言,過與不及,不為非也。三百穴,乃是諸脈發(fā)穴之義,若準《明堂》,取穴不盡,仍有重取,以此③……□。
②“□,□”,人衛(wèi)本注曰:疑是“穴,合”二字。
③“以此”,仁和寺本作“以□六”。分析文義,似為“以□穴”,其后尚有佚文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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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穴 | 骨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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