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經不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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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經不解,病證名。指傷寒過了傳經日期,病仍未愈?!?a href="/w/%E4%BC%A4%E5%AF%92%E8%AE%BA" title="傷寒論">傷寒論.辨太陽病脈證并治》:“太陽病,過經十余日,反二三下之,后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,宜先于小柴胡湯,嘔不止,心下急,郁郁微煩者,為未解也,與大柴胡湯則愈?!?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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