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素/九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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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帝內經太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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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者按:此篇蕭氏未見,本次以仁和寺本為底本,參校盛文堂本補入。此篇見于《靈樞.官針第七》,又見《甲乙經》卷五第二。
凡刺有九,以應九變:一曰輸刺,輸刺者,刺諸經滎輸臟輸也。
取五臟經滎輸之輸,故曰輸刺。
編者按:“以”字,《靈樞》作“曰”,《甲乙經》亦作“以”?!皽睢保⑽奶帽咀鳌皹s”。注“之”字,仁和寺本殘,今據盛文堂本補。
二曰遠道刺。遠道刺者,病在上,取之下,刺腑輸也。
足三陽從頭至足,故足三陽頭之有病,取足之陽腑經之輸,故曰遠道也。
編者按:二“遠道刺”,《甲乙經》均作“道刺”。注“故足三陽頭”,“陽”字;“取足”,“取”字,仁和寺本均殘,據盛文堂本補?!爸枴保⑽奶帽咀鳌叭枴?。“遠道”,“遠”字,仁和寺本殘,只余“辶”形,據盛文堂本補。
三曰經刺。經刺者,刺大經之結絡經分也。
大經分間,經之結絡,故曰經刺,非正經刺也。
四曰絡刺。絡刺者,刺小絡之血脈也。
刺孫絡也。
編者按:“者”字,仁和寺本無,今據盛文堂本加,《靈樞》、《甲乙經》均有“者”字。
五曰分刺。分刺者,刺分肉之間也。六曰大刺。大刺者,刺大膿以□針也。七曰毛刺。毛刺者,刺浮痹于皮膚也。
刺于皮膚,泄多傷,比拔毛。
編者按:“分刺者”三字,仁和寺本殘,唯“者”字略可辨,據盛文堂本補。注“刺”、“傷”二字殘缺,據盛文堂本補。“比拔毛”,盛文堂本作“比之拔毛也”。
編者按:二“大刺”《靈樞》、《甲乙經》均作“大瀉刺”;“□針”均作“鈹針”。
八曰巨刺。巨刺者,左取右,右取左也。
刺于□□,左右□取。巨,大也。
編者按:“也”字《靈樞》無。注“刺”字仁和寺本缺,據盛文堂本補?!坝凇焙笏倍郑⑽奶帽咀鳌按蠼洝?。“取”前所缺一字,盛文堂本作“牙”;仁和寺本殘,僅余左半“牙”字,疑當為“邪”字(邪,通斜。)。
九曰焠刺。焠刺者,燔針即取痹也。
火焰燔針,□曰焠也。
編者按:“即取痹也”,《靈樞》作“則取痹也”,《甲乙經》作“取痹氣也”?!办堋弊郑屎退卤練?,據盛文堂本補。注“火”字,仁和寺本缺,據盛文堂本補。“曰”字前仁和寺本空一格,盛文堂本不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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